"凤凰男"为讨准丈母娘欢心 侵占百万公款买房

2014-03-13 09:14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吴金彪实习生李明慧李安娜) 因没有钱买婚房,得不到准丈母娘认可,已过而立之年的业务员徐某居然打起自己公司的主意,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00余万元。

  近日,济南高新公安分局孙村派出所成功破获这起职务侵占案件。2012年8月份,高新分局孙村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公司报案称,公司一业务员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后不知去向。高新分局立即实施调查,对犯罪嫌疑人徐某进行抓捕。因徐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办案民警多方查证,才最终锁定徐某的位置,并于今年2月底远赴内蒙古,在当地公安局的协助下将徐某抓捕归案。

  据审查,徐某出身贫寒,凭借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在济南打拼近十年,成为济南高新区某建材公司的业务骨干。

  2011年,34岁的徐某认识了女友并打算结婚。谁知,因没有在济南买房子,女方父母百般阻挠。为了讨准丈母娘的欢心,徐某将贪婪之手伸向了公司。2011年7月到2012年8月期间,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收取的100余万元货款占为己有,购置了新房,然后利用公司财务管理的漏洞,打算瞒天过海。殊不知公司此时正打算提拔徐某,在交接审计时发现徐某的不法行为。东窗事发之后,徐某仓皇潜逃。

  目前,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 张珍珍]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