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3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高新民)为了逃避生育二胎的罚款,高新居民吴某与丈夫离婚,又与
单身汉付某办理了结婚证。结果此后付某以未得到约定费用为由不同意离婚,致使这场假婚姻持续8年没有结果。吴某最终只得诉至法院。13日,记者从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吴某与付某的婚姻无效。
2005年初,家住高新区的吴某为了生育二胎,商量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假离婚”,并经过中间人介绍,与单身汉付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与付某进行形式上的结婚,并将吴某与原配丈夫的二胎户口落在付某名下。
此后,这场假婚姻就一直持续了8年。2013年,吴某将付某告上法院,称当时协议约定,吴某为这场假婚姻支付付某感谢费5000元,其中领取结婚证前先付3000元,二胎落下户口后再付2000元。后来,吴某没有实施约定的二胎计划,就想解除双方的假婚姻关系。但对方一直不同意。
对此付某表示,他知道吴某与他结婚是为了逃避
二胎罚款,但当时吴某承诺了5万元养老费,且登记后他还给吴某2万多元生活费。由于这笔账没结,他一直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吴某与付某虽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均认可只是形式上的结婚,并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生育二胎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通过骗取结婚证实现各自的非法利益,其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因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而付某关于钱款的主张,没有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遂做出上述判决。
12日,法院审判人员告诉记者,此案为什么不和其他离婚案件一样,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而是判决婚姻关系无效?主要原因是,解除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上,而本案是个违法婚姻,按照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本案当事人的行为就是这样,所以,对于吴某与付某之间曾经存在的婚姻关系应当确认无效,从法律上对这种为达非法目的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给予坚决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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