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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亚洲 据报道,从2014年1月至今,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已达10起。其中有6起,相关部门对水质的取样送检后,得出异味水检测合格或达标的结论。 一边是分布广泛的异味频传,另一边是言之凿凿的合格达标。不过,幸好卫生部网站写着:合格的生活饮用水应是感官性状良好: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流行病学上安全:不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化学组成对人无害:水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对人体不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如果说流行病学上或是生物化学上的判定,因为工具和技术门槛难有定论,那么简单的望闻总还是能有定论的。既然能闻到异味,还说是达标合格,能行吗?
当然,我们也不能就此认为相关部门对水质的检测是在糊弄。如果抛开其中目前无法得以确认的外部环境影响,恐怕关键还在于检测过程出了问题。细细想来,在自来水的检测中,至少包含以下三种“异味”:
首先,设定合格的标准是不是过低?这里的过低既包括检测指标含量也包括检测范围。检测数据上的“合格”,只不过是设定标准的合格,但并不是生活饮用水该有的水质标准。该有的标准,可能需要在指标上的细化,或者是指标上的拓展,可能问题就是出在未设定的标准范围之外。
其次,自来水存在异味,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这就需要在检测态度上,要有足够的耐心去反复试验。再次,检测公信上的。从多地的水质检测情况来看,大多是水厂的“
自检自测”。倒不能就此不怀好意去揣测检测的公正性,但是,就此做出可能的怀疑也是顺其自然的,再者说,对水厂的检测能力也完全可以持疑的。
就此而言,要除水异味,必须先除这三种检测中的异味。这就要求修正检测标准,完善检测程序,同时引入第三方权威检测,既能让民众增加对结果的信服,同时也能让水厂规避公信力流失带来的风险。如此,甚好。(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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