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 青岛362位考生过初审

2014-03-26 08:59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4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公示制度的要求,青岛市招考办对本市申请2014年普通高考成绩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了审查,已将初审合格的362名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31日。

  记者了解到,全市有278人是散居少数民族,有4人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另有9人获得了省级优秀学生称号。其他的特殊考生则分别是从事舰艇工作、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军人的子女等。

  记者从市招考办了解到,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其资格后另行公示。

  公示期间,考生及考生家长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反映。公示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市招考办咨询电话:85786211。

  据介绍,按照规定,特殊类考生分为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和优先录取考生。其中,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是指少数民族、烈士子女、三侨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中国台湾省籍、省级优秀学生、见义勇为学生、先进劳模青年、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士兵、竞赛获奖者、通过省统测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优先录取考生是指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残疾军人及其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边远地区现役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及其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记者 孙祥辉 实习生 何静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