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3日)召开的山东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2013年山东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8991.55万元,57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被移送
公安机关。
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董广驰介绍,去年山东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责令退赔求职者费用78.94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0.67万人,为劳动者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3585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7011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57件,涉及欠薪数额2967.78万余元,目前,57件案件都已进入司法程序。
去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牵头对省管企业一体执法,查出88家省管企业行业系统单位少缴社会保险费2793.67万元。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执法检查中,查出未按要求参保职工4782人,初步建立起省管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数据库。
据介绍,今年山东将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用工单位落实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情况进行检查。“同工同酬,不仅仅是指工资方面的基本相同,还包括要享受相同的社会保险缴费待遇,享受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董广驰介绍说,山东将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同工同酬分配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落实。
配合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今年山东将研究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意见,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为完善工资决定机制,今后,山东每年都将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将以非公小企业为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此外,山东还将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李广瑞 范粟 李占江)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