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山东增43试点县 改变"以药养医"

2014-04-12 13:49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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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11日讯(记者 李钢) 近日,第二批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正式确定,我省济阳、商河等43个县(市、区)被列为第二批改革试点。试点县级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改变“以药养医”模式。

  “现在有个什么病,还是想着能到县医院去看看,那里的专家毕竟要比镇上的好。”家住沾化县下河镇的村民王有善说出了很多农村患者的心声。

  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工作。解决居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为弥补财政投入不足,国家允许公立医院将药品加价不超过15%后提供给患者。药品加成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加重患者的看病负担。为此,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变原有的“以药养医”模式。

  2012年,我省召开了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确定全省30个县(市、区)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自2013年开始,70余家县级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

  在2014年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中,我省又明确提出,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破除“以药养医”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以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近日,国家卫计委等确定第二批70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名单,我省济阳、商河等43个县(市、区)入选。根据要求,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50%以上的县(市、区),2015年全面推开。

  我省第一批30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中有28个列入国家级试点县名单,有2个是我省确定的。据悉,我省或将在国家级试点县的基础上再确定省级试点县。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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