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男子同时娶两个妻子 民政登记仍为未婚

2014-04-17 07:0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宁波"一男娶二妻"婚宴照。 本栏图据《都市快报》



史某在宁波市象山关头村的家。



  据新华社杭州4月16日电 一条消息15日在微博和很多论坛上疯传: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有一男子同时娶了两个妻子,就在前一天晚上办的酒席。记者从当地相关部门获悉,该男子举办婚宴是事实,但他在民政部门的登记资料显示仍为“未婚”。

  网上流传的照片显示,婚宴现场的布置和很多婚礼一样,非常喜庆,贴有大红的双“喜”字和对联;婚礼的进程也有模有样,跪拜、敬茶,一样都不少。唯一不同的是,图片上的“新郎”同时搂着两个“新娘”。

  记者从象山县相关部门获悉 ,该男子姓史,为该县新桥镇关头村人,平时在外打工,至今为止没有联系上他本人。

  对于史某突然举行婚礼,同村人表示非常诧异,两位“新娘”不是本地人,对她们的信息基本一无所知。

  同时 ,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记录显示,史某为“未婚”。

  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学林说,这名男子即使没有登记结婚,但如果与这两名女子以事实婚姻关系维持“夫妻”关系,就已经构成重婚罪。重婚罪除了家庭成员自诉外,公诉机关也有权力和责任主动起诉。

  4月15日晚,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更新消息:经我镇调查组比对图片,了解事实情况,确认该男子为史某(无业),1982年出生,关头村人,长期在外。经象山县民政部门核实,史某未在象山民政部门进行过婚姻登记。现尚未联系到史某本人。下步,我镇将会同相关部门,加紧调查,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母亲说法 “新娘”是100元雇来冲喜的?

  在象山丹城的一家婚纱店,老板娘一看记者拿的照片,立刻说,“这个新娘的大红礼服,就是我这里租的!”

  她说,4月13日那天,有一个男人带了两个女的来挑选礼服,还在店里化了妆。“他们三个人什么关系我也吃不准,我以为其中一个是伴娘……”老板娘说,当天晚上礼服就被还了回来。

  新郎姓史,外号阿峰,象山关头村人,平时不怎么在家。“曾经有过一次婚姻。”一名村民说,但不知道有没有登记过。史某老婆后来走了,留下一个儿子,已经12岁了,在镇上念小学,由爷爷、奶奶带着。村里人都说,史某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早些年申请过低保户,父亲卖草药,母亲以前在镇上卖鼠药,史某本人租住在丹城,偶尔给人开开车。两个新娘是谁,村里没人见过。

  记者来到史某在关头村的家,这是一栋两层高的老楼,烧饭的灶头是稻草搭起来的棚子。

  史某和他的两位新娘都没在家,记者遇见了史某的父母和儿子。史某母亲郑某说:“家里这么困难,就靠老头子打一点零工赚钱,还要带一个12岁的孙子,事情不是大家想的那样。都是我的错。”

  郑某说,婚礼是她想出来的,她说自己和老公的身体都不好,还要带孙子,太苦,于是让儿子办个婚礼“冲喜”。

  “婚礼定在4月13日,原本是想让我两个侄女假扮一下。”随后她在路边遇见两个女孩子在走,于是上前问是否愿意“帮忙”,好酒好菜免费吃,每人100块钱。

  按郑某的说法,两个女孩就爽快答应了,化妆借礼服,还出现了照片里被左拥右抱的一幕。“没洞房的,只是个形式。”她说,婚礼结束后那两个女的就离开了。

  史某的婚礼在40公里外的象山城区举行。负责的严师傅说,婚宴是一星期之前新郎本人来预订的,中午8桌,晚上8桌,留下了手机号码。严师傅说,他也觉得很奇怪。“中午只有一个新娘,晚上变成两个新娘。”新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