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山东5起全来自莱芜

2014-04-22 15:03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中纪委连续三周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山西四川最多,上海宁夏为零

  4月14日至18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42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1日集中通报了这批案件。这批案件涉及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铝业公司两家中央企业。这批案件主要涉及的问题有公款大吃大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送节礼、违反工作纪律等。

  落地>> 上月山东省纪委 通报31起案例

  中纪委21日发布的每周通报显示,山东的5起案例全部来自莱芜。其中,莱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因市总工会违规发放春节补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莱芜市莱城区茶叶口镇原党委书记李英伟,莱芜市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曹恭祥分别因违规发放补助和中午饮酒受到处分。此次5起案例中两起涉及公车问题,其中莱芜市莱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挂职党组书记孙式奎,接受聘任司机宋志刚宴请,导致该司机醉驾公车肇事。孙式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宋志刚被辞退。

  此外,21日,山东省纪委首次集中通报了济南青岛的19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其中济南5起、青岛14起。

  今年一季度,省、市纪委通过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2次、63起;仅3月份,就通过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次、31起,平均每天一起。所有案件均点名道姓曝光,体现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以及改进作风、严格执纪的坚定决心。 (高扩)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