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张秋营) 近日,
胶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2014年度
淘汰燃锅锅炉实施方案》,胶州环保局、城建局等部门将按照方案开展2014年度淘汰
燃煤锅炉工作。据了解,此次共将淘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159台燃煤锅炉,而对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中问题突出、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乃至实行环保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根据规划,此次淘汰工作共将淘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159台燃煤锅炉,单机容量都在20吨/小时以下,涉及化工、食品等企业及部分学校 、医院,共分布在阜安、李哥庄等镇办。”胶州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单机容量在2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燃烧效率低,对周边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近些年胶州市开展了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来改善胶州市的空气质量。
胶州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除了规划淘汰的159台燃煤锅炉外,对于未列入规划名单,但符合燃煤锅炉淘汰条件的,相关部门一经发现也将按照今年锅炉淘汰方案的要求实施淘汰。“这些单位原有燃煤锅炉淘汰后,将使用集中供热热源或改用轻质燃油、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来代替,在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也保障了原有的生产能力。”
据了解,此次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其中11月1日至11月31日为组织验收阶段。“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单位,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而对于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中问题突出、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乃至实行环保目标考核一票否决。”胶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