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法实际上是一次对环保部门的扩权,明确建立了“按日计罚”制度,上不封顶,可以罚得倾家荡产 ;同时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在金融、信贷、证券等方面增加污染违法成本,并增加了“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
此次审议通过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立法机关在民意支持下给环保部门扩权开了绿灯,环保部门显然应当读懂其中寄寓的民意期许。
首先,要读懂民众并不是满意环保部门既有的表现,才支持其扩权的,恰恰是对其表现不太满意。其次需要读懂的是,环保部门必须将那些能加大企业违法排污代价的法律条文用起来,执行力要跟上民众期许。此外,民众力挺
环保扩权的另一层深意是,让环保部门没有任何借口再去对污染睁只眼闭只眼。此次法律修改极大地提高了污染者的违法成本,加大了惩治力度。环境在公共治理层面已被上升到“宣战”的高度,环保部门还有什么理由保护不好环境呢?
4月25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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