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房师傅继续为大家答疑解难,信报房师傅热线电话为80889478,接听时间仅限上午9点至11点半。市民也通过新浪微博私信“@城市信报房师傅”官方微博,反映房屋问题。另外,也可以发邮件至a1099796424@126.com。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世强会定期在房师傅QQ群答复网友。房产纠纷和房屋法律问题也可拨打孙律师电话66065299咨询。
李先生:无维修基金的房屋如果产权期内需要修理时该怎么办?
房师傅: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原有房屋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标准补建,具体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决定。如果未建立维修资金的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可以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业主按应承担分摊的比例进行集资维修。
高先生:我们家
房产证丢了想
补办需要什么程序?
房师傅:市内四区,产权人需要拿着身份证去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去青岛日报登报公示。60天之后,产权人需要带着有自己登报公示信息的整版报纸和产权人身份证(包括原件 、复印件),以及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开的证明,去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新证。
刘先生:我的房子是1998年建成的商品房,房屋维修资金从哪里可以查到?
房师傅:《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2012年3月1日之前的商品房屋未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3月1日之后交易时应交纳维修资金。如果您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过程中已交存了维修资金,可以登录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www.qdwxzjw.gov.cn),输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记载的资金账号进行查询。记者 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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