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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 一个具有人性底线的人,不会因为自己的某种不幸而向无辜者行凶,更何况,受害者中还有孩子 !恶性事件的背后,没有任何可供辩解的理由,也没有任何可以宽恕的借口,只有对这种行为的愤懑和谴责。对于灭绝人性的行为,公民理应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形成思想层面的统一战线,对恶性事件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这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秩序的应有之义。 4月28日11时许,福州闽侯发生恶性撞人事件,截至发稿时已造成6人死亡,嫌疑人林某被警方控制。经初查,该肇事男子林某(汉族,37岁,福州长乐人),因婚姻问题,情绪失控,驾车从闽侯县青口镇往尚干镇方向,沿奔驰大道行驶 ,连续撞人。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又是一起恶性事件,在事件调查阶段,我们只能静静等待相关部门给出最终的答案。这样的戾气,无疑值得我们警醒,而这也是恶性事件背后最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清除这股戾气,很可能会让无辜老百姓身陷险境之中。然而,近几年来,在诸如厦门公交纵火案、贵阳公交纵火案等一系列案件中,我们都会看到某些网友带着一种偏执情绪,而这是很不可取的。
诚然,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很容易催生某些社会问题的出现。但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因素,社会不可能停留在一个固化的模式而停滞不前,社会的变迁和进阶,必然会带来一些人心理层面的变化和不适。即便如此,公民与社会同步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公民要调整自己适应社会的节奏,从而找准自身的定位。在这个过程中,即便心理层面的诉求不能得到满足,也需要找准合理的渠道和方式寻求解决,而不是将自己内心的压抑转化为报复社会的疯狂举动。
对于林某来说,岂能因为自己的婚姻问题就迁怒于无辜路人?究竟是怎样冷血的人,才能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我们甚至可以怀疑,他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人性。因为,一个具有人性底线的人,不会因为自己的某种不幸而向他人行凶,更何况,受害者中还有孩子!
作为公民,理应具有社会担当,更应该最起码的社会良知,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己融入社会,也才能得到社会所带来的温暖和阳光。如果,用仇视的心态去审视一切,整个社会必将陷入“丛林法则”中,进而演变为无序野蛮的境地。作为公民,理应秉持社会道义 ,用公民职责担当起社会发展的使命,而不是让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陷入到“死胡同”中。从这个角度来说,某些偏执的网友也应该好好反思自己的言论,想想自己是否承担起了公民的良知和责任 ,反思一下自己的观念为何会出现错位。
恶性事件的背后,没有任何可供辩解的理由,也没有任何可以宽恕的借口,只有对这种行为的愤懑和谴责 。对于灭绝人性的行为,公民理应同仇敌忾,众志成城,形成思想层面的统一战线,对恶性事件保持零容忍的态度,这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秩序的应有之义。(作者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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