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薪劳动者涨工资须制度“撑腰”

2014-04-30 09:2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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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海英

  中国社会科学院4月29日发布的经济蓝皮书《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4年春季报告)》指出,中国工薪劳动者劳动报酬增长相对于 GDP增长来说比较缓慢,工薪劳动者工资水平确实到了该涨的时候。此外,与同等人力资本水平的其他人群比较,公务员工资处于较低水平。(4月29日中新网)

  这个报告就“工资”而言,揭示了多个问题,比如,工薪劳动者工资增速滞后于经济增长,公务员工资处于较低水平(应该是指基层公务员),垄断行业工资持续上升等。其实,这些问题在以前的媒体报道中经常被提及,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也与这些问题频繁曝光有一定关系。不过,坦率地说,目前的工资水平距离收入合理仍然很遥远。

  这次中国社科院报告呼吁上调工薪劳动者工资会有效果吗?显然,这样的声音与相关声音汇聚在一起,必然会对有关方面、用人单位有所触动,但涨工资的效果估计不会很明显,原因很简单,工薪劳动者工资之所以长期不合理,既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行不力有一定关系,也与工资条例的缺位有很大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国有部门的职工要想涨工资,必须要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来“撑腰”,只有这样,职工才能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谈判,最终形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工资水平。因为职工在谈判中有话语权,才有涨工资的希望。尽管目前很多行业企业正在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还是没有达到理想状态。

  无论非国有部门职工(包括私企职工),还是国有部门职工(包括公务员),要想涨工资,都需要“工资条例”来“撑腰”。然而,原定于2010年内出台的“工资条例”,却至今不见踪影,据说是遭到了来自某些既得利益者的阻力。目前,比较幸运的是,各地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情况还算说得过去,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多数企业也能自觉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但是,给工薪劳动者涨工资不能完全指望最低工资制度,还需要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早日出台“工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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