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将关闭 10月底前完成验收

2014-05-05 10: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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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戴文生) 近日,记者从胶州市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保护饮用水源地,胶州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决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25家畜禽养殖场进行关闭,将于10月底前完成验收。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的养殖场,如果畜禽的粪污等污染物处置不当,容易对水源造成污染,因此,为保护水源地的环境安全,胶州市决定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关闭。”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胶州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等文件的规定,胶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山洲水库、青年水库水域及最大库容外延500米陆域,其他直接汇入水库河流水域及河床两侧200米陆域,大沽河河道水域及河堤两侧500米陆域,汇入支流距河道3000米的水域及河床两侧200米陆域等区域。

  据了解,经过调查统计,胶州市共有25家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内。“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胶州市成立了关闭畜禽养殖场工作指挥部,环保、畜牧等部门分工明确,联动协作。”胶州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饮用水源区养殖场关闭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4月25日前,组织宣传发动。6月30日前,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工作,10月30日前相关部门将按照验收标准,对关闭工作统一现场核查验收,并将根据验收的具体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而对于逾期不能自行关闭的畜禽养殖场,相关部门将组织实施强制关闭的措施。”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为确保工作成效,胶州市政府还将该项工作列入对各单位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关闭任务的单位,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对问题突出、进展缓慢、严重影响关闭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乃至实行环保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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