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放射源丢失定性为重大辐射事故 4责任人被拘

2014-05-12 07: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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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在做搜寻放射源准备。(网页截图)



  据新华社南京5月11日电 11日,南京警方发布消息说,南京放射源丢失事故中4名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记者从知情人处得知,多部门在联合调查过程中,发现使用放射源探伤过程中,竟然有操作人员涉嫌无资质操作。

  据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称,因为铱-192是危险品,警方当初立案时,着手从丢失与被盗方面追查。而定性为丢失时,警方初步查明,丢失放射源铱-192事故,主要是因为天津宏迪检测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保管造成的。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5月7日当天,天津宏迪检测公司的4名工作人员在放射源操作和保管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放射源铱-192丢失。10日14时 30分,南京市化工园公安分局依据《刑法》第136条规定,对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4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刑事拘留。

  据悉,《刑法》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为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事件相关后果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一位事件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还原

  93名工人体检,排除辐射损伤


  5月11日15时21分,南京市环境保护局还原了放射源铱-192丢失事件的过程,并表示丢失地的水、气、土壤环境都因为放射源被拿走而不会受到污染。

  据南京市环境保护局通报,7日4时 ,天津宏迪检测公司在南京中石化五公司预制场,使用一枚铱-192(2类放射源)作业完毕,收源时发生机械故障。

  现场工作人员以为源已回收,便携设备回了公司。

  8日晚上7时请维修人员维修时,发现内部没有放射源,当晚11:00报案,9日凌晨1时报南京市环保局。

  南京市环保部门在逐级上报的同时,立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于1小时后即9日凌晨2时,赶赴丢失现场。

  随后根据应急处置预案,以南京葛塘街道办事处为办公地,成立了由公安、环保、医疗、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现场处置指挥部,分公安排查组、综合组、稳定组和技术组四个组,开展寻找丢失放射源的工作。

  南京环保部门派出辐射专业人员携带专业设备,连夜以丢失地为圆心、逐步扩大搜寻半径的方式寻找丢失源。据踏勘分析,丢失现场是个封闭厂区,只有一个大门,门卫和监控头均正常,区域可控。社会流动人员不可能进入现场。

  专家分析后认为,此铱源已经历两个半衰期,活度为II类源下限,完全无遮蔽情况下,相距30米外,对人体就不会造成伤害。在对周边人群活动区域进行了拉网探测,各项环境辐射指标未见异常后,暂时排除了对公众造成辐射伤害的可能。

  与此同时,公安调查表明,仅厂区内93名工人可能接触到丢失的铱源,可能接触人全是外地务工人员,集体居住。9日当天对区域内工人全部进行了体检,排除了辐射意外伤害和辐射源被扩散的可能 。指挥部根据专家意见,为减少大范围公众恐核焦虑,在对丢失情况有准确的了解后,在采取设立1公里警戒区域 、各地专家及特种设备赶来南京加入搜寻、部署医疗救治等各项举措后,于10日上午公布消息。

  另外,据专家介绍,放射源被安全处置后,丢失地的水、气、土壤环境都因为源被拿走而不会受到污染。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规定,拥有、使用此类放射性检测设备,需要专业资质 ,保管、借用要有严格的程序,如果发生遗失,要予以追责。《扬子晚报》供稿

  ■关注

  “可能有人近距离接触后丢弃”


  11日,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总工程师周启甫接受采访时说,他目前正在南京。据他介绍,铱-192属于二类放射源,即高危险源,因此环保部将此事故定性为重大辐射事故

  应急人员在距离发生事故位置1公里之外的草丛里发现了放射源,其被包裹在一个塑料袋里,周启甫猜测,“这意味着可能有人将其丢弃,发生近距离接触,但还需要公安部门调查确认”。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哪些人近距离接触了这个放射源。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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