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安监局在危化品企业推广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

2014-05-14 10: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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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郭微微 通讯员 王好鹏) 近日,记者从平度市安监局获悉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效果,该局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推广实行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以及化学制药企业(以下通称危险化学品企业)推广外聘专家查隐患制度。

  据了解,外聘专家必须在安监部门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选定,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化学化工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化工、化学制药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之后,危险化学品企业外聘专家开展安全检查,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每年至少一次,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每年至少二次,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其他企业则要求每季度至少一次。

  记者了解到,在此项制度中,危险化学品企业与聘请的专家需结合自身实际 ,依据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生产和储存装置的监控、监测情况;建设项目设计、外来队伍施工方面,化工装置开停车环节,检维修、动火和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对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地下隐蔽装置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及其各类事故隐患整改的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的符合情况等内容。

  随后,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外聘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制订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其中,对于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需要立即停产整改。而对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外聘专家检查和复查的相关记录,还要建立档案,以待备查。同时,相关企业也要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并在每次检查结束后将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台账报平度市安监局危化品中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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