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被送回家 母亲竟扭头就跑
由于无法与孟荣的父母沟通协商,社会福利院决定将孟荣送回老家。“家长电话接不通,万一她发生什么情况,福利院担负不起这个责任。”车瑞海说。
5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带着孟荣,来到了东姚村,当时孟荣家里没人。据村民说,孟荣的妈妈秦女士在村委会上班,一行人转头来到村委会找秦女士。
在村委会,福利院的人又扑了空。“村委会的人都去喝喜酒了。”看门的老人说。一行人决定在一旁等着。下午两点半左右,秦女士出现了。她看到了人和车,就推托说“等我五分钟、十分钟再说。”之后,秦女士扭头就走。走到一个拐角处,她突然撒开腿就跑,跑到一个农户家里藏了起来。
无奈,福利院的人不得不求助于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与藏起来的秦女士取得了联系。电话里,秦女士坚持不见孩子,要福利院的人把她带回去。“她说家里没地住,也没法养,她不管了,这个孩子她就不要了。”车瑞海说。
在东姚村等到下午四点多,福利院一行人只好又带着孟荣回来。“也不能扔在她家门口啊,出了事我们没法负责。”车瑞海说。
律师说法
父母拒绝抚养可诉诸法律解决
根据《休养协议书》,“(费用)拖欠一个月以上,经多次催促不交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休养人员接回。乙方拒不接回休养人员,由甲方送回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像这种既不缴纳费用,送回去又拒不接收的情况,社会福利院还是首次遇到。
孟荣的父亲孟先生在15日联系福利院,表示将在本月26日或27日把费用交上。但是当车瑞海询问这个时间是否可以确认时,孟先生又说如果来不了的话再联系。因为孟先生多次爽约,车瑞海对孟先生的承诺表示怀疑。
据车瑞海介绍,在14日的对峙中,秦女士曾说过,“她(孟荣)要是死在福利院,我就找福利院。”这让车瑞海很无奈。孟先生如果再次爽约,车先生也不知道如何安置孟荣了。
记者致电孟荣的父亲孟先生,孟先生说之前一直不缴费,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也跟福利院解释了。他表示这是福利院和他之间的事情,不愿向记者多说女儿的事情。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强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孟荣属于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父母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如果她的父母拒绝抚养,就属于遗弃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诉诸法律。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