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中队旁聚会还敢酒驾 男子被记12分罚千元

2014-05-28 07: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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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27日讯(记者 于红靓  鲍福玉 通讯员 陆斌) “本以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才选在咱中队附近喝酒,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查到了!”黄岛区的董某26日因酒后驾驶被胶州交警查获后显得一脸无奈。

  5月26日晚,胶州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铺集镇驻地设点检查。当晚8时许一辆小型轿车从附近一家酒店驶出,正巧被执勤民警发现,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检查完证件后 ,发现该车驾驶员还处在实习期内。“喝酒了吗?”一股酒味飘进了民警的鼻子里 。“没有 ,是车上的同事喝的,我送他们。”驾驶员连忙解释。

  因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将驾驶员董某带回了中队,检查酒精含量。“没有喝酒,真的,不用吹了吧!”该驾驶员一直央求民警别测了。最后经过酒精呼气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面对检测结果,董某承认了喝酒的事实。当晚他与同事聚会,认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把饭局定在了离中队最近的酒店。席后 ,董某要把同事送回单位,没想到刚出酒店就碰到了交警查车。

  由于当事人的驾驶证目前还在实习期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因实习期内的驾驶证被记满12分,董某将在6个月后,重新参加考试申请驾驶证。

  胶州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酒驾查处的范围已经延伸至农村区域,希望广大的驾驶员自觉守法、文明驾驶。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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