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家门头房贴字 城管:需经工商部门审批

2014-05-29 10:3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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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振华路的一家店,我的门头是个平房,这么个小门头城管还不让在门上贴字。”5月25日,有业主在网上发帖,觉得城管“管太多”。

    5月26日,记者来到李沧区振华路走访,得知最近确实接到了城管方面的通知,要求清理玻璃门上的字。对此,记者联系上负责这次清理的李沧城管永清路中队,工作人员称在门玻璃上贴字属于“橱窗广告”,如果要张贴,需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并不能直接张贴。 记者 李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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