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韩宗宝 记者 马云帅) 为了活跃
胶州当地文化氛围、让更多优秀文艺作品脱颖而出,胶州市设置了“
胶州文艺奖”评选活动。据了解今年是第二届“胶州文艺奖”活动,分为文学、戏剧、广播影视、民间艺术等9项作品,参赛作品为作者或者第一作者胶州籍、在胶州工作,或宣传胶州的非胶州籍,都可以投稿评选。最终将评选出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荣誉奖等,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根据《胶州市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也为了活跃胶州当地的文化艺术氛围,专门设置了‘胶州文艺奖’评选活动,到今年已经是第二届了。”据胶州文联工作人员介绍,第二届“胶州文艺奖”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启动。本届活动共分为文学、戏剧、广播影视、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词曲)、舞蹈(编创)、民间艺术等9个奖项,申报的文艺作品,需要符合作者为胶州市籍或在胶州市工作的、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为胶州市籍、或作品为宣传胶州的非胶州市籍作者。同时自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公展、公演的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评,参评的作品包括获得全国和省级各类奖项的文艺作品、在省级以上大型专业报刊发表的文艺作品、各级出版社出版的文艺专著、作品集、全国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展演的入展作品、参加全国大型专业研讨会的文艺理论作品、在地市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电影院线等播放或上映的广播影视作品、演出 30场次以上的戏剧 、舞蹈、音乐、曲艺作品等。
同时,该文联工作人员表示,属于个人创作作品的要填报个人申报表,属于集体创作作品的要填报集体申报表。申报时间为自即日起到6月10日,申报地点是胶州市文联。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