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在崂山路某商场,花费1800元购买了一部智能
手机。使用了大约半个月,张先生发现接听电话时手机声音很小甚至没声音,商家将手机送到售后服务中心维修后,手机恢复正常。可没过多久,手机又出现自动关机的情况,张先生要求换货。经协商,张先生第二次将手机送到售后。但手机修好仅过10天,又自动关机。“俩月时间坏了三回,修了两次。烦死了!”
6月4日,张先生再次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可是商家却拒绝给张先生换新手机。“他们说我的手机虽然修了两次,但是却没有维修记录,调换新机没有依据。”恼火的张先生拿着手机来到沙子口工商所寻求帮助。“当时我也不懂,没有向他们所要维修记录凭证,但是买手机到现在这才不到两个月时间商场工作人员应该知道情况。分明就是不想给我换,找借口。”
沙子口工商所收到张先生的维权请求后,当即联系了商家进行调解。调解员指出,虽然张先生无法提供手机维修记录,但是手机两次出现问题,张先生都及时与商家进行了沟通,商家知情,张先生要求更换新机符合国家“三包”规定。经过工商人员耐心劝解,商家最终同意给张先生更换新手机。记者 郭冰 通讯员 林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