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0日A15版《1小时收10元 这
停车场咋这么贵》曾报道过中山路3号停车场停车1小时收费10元,收费员没有佩戴收费证,停车场没有收费公示牌(栏)的问题。青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6月5日表示,该停车场收费人员如果没有收费证,属社会人员收费,将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6月5日上午,记者接到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反馈电话,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正规停车场收费员应该佩戴贴有照片的收费证,并在收费过程中出示收费证,如果没有收费证,就属于社会人员乱收费,这种情况一律由公安部门予以查处。”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李金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