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晓强 未来长三角扩容和京津冀一体化取得实质性突破后,山东将面临两大经济圈的"双向挤压",并处于被国内主要经济区边缘化的尴尬境地。 近期,京津冀经济圈概念再次升温,中央高层多次表态强力推动三省市协同发展,国家发改委也重新启动了规划编制,未来一个时期京津冀一体化对周边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版图将产生深刻影响。如何应对京津冀一体化,对山东而言是一个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的战略问题。
山东南有长三角、北有京津冀,两大经济圈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虽然我省的蓝黄两区也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但含金量与两大经济圈相差甚远。长三角、京津冀给山东带来了借势发展、实现转型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异常严峻的挑战和必须直接面对的发展压力。2013年,长三角核心区16城市生产总值达到9.8万亿元,是山东的1.8倍,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分别是山东的1.3倍、1.6倍和4.6倍;京津冀生产总值达到6.2万亿,是山东的1.1倍,财政收入和进出口总额分别是山东的1.8倍和2.3倍。可以说,无论是从在全国区域经济布局中占有的位置和国家战略"加持"的程度看,还是从经济发展质量和对外开放度看,作为经济大省的山东与长三角和京津冀都有不小的差距。未来长三角扩容和京津冀一体化取得实质性突破后,山东将面临两大经济圈的"双向挤压",并处于被国内主要经济区边缘化的尴尬境地,这将对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省必须积极应对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并作出正确的战略选择。
发挥人缘地缘优势,推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与京津冀经济圈对接合作。目前,山西大同、内蒙古赤峰等与京津冀有人缘地缘优势的地区都在积极争取与之一体化发展。省会城市群和京津冀人缘相亲、地缘相近、文化相容,在资源、产业、市场、科技等方面,各具特色,各有优势,互补性强,具有广阔的合作领域和潜力。我们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推动省会城市群和京津冀结成利益共同体。一是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抓住北京传统产业向外转移的机遇,利用北京总部经济的优势,积极开展与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和央企等大企业、大集团、大公司的对接合作,引进一批相关项目,衍生一批相关产业。发挥德州、聊城、滨州在首都功能疏解及京津冀生态建设中的服务作用,吸引北京的科研、教育、医疗、养老等机构落户,同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二是搞好产业对接和协作。推动与京津的资本、技术合作,把两地的资本、技术优势嫁接到省会城市群制造业体系之中。鼓励优势产业和京津冀的产业之间搞好水平分工,努力增强产业特色;引导新兴产业和京津冀的产业之间搞好垂直分工,为国内大公司和跨国公司进行配套服务,努力实现借势发展;围绕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新材料、化工、医药等产业集群的培植,不断推进与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高度化的互动,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协作关系紧密的区域性生产体系,共同打造在我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三是大力发展邻边经济。积极争取将德州纳入京津冀一体化城市,努力把德州打造成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与京津冀经济圈对接合作的桥头堡。加快鲁冀两省交界地区的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设施的互通互联推动产业的对接合作。谋划建设聊城至黄骅铁路,开辟省会城市群新的出海口。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实施104国道改线工程。打造鲁冀边界地区领先的营商环境,尽快形成若干发展高地,以更好地吸引京津产业转移。
发挥交通干线优势,全力打造连接京津冀和长三角的"山东经济走廊"。京沪之间的普通铁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贯穿山东南北,是全国重要的交通干线,也是连接长三角和京津冀的重要纽带。我省应依托这一优势,把沿线区域打造成与两大经济圈合作联动的"经济走廊",并使之成为两大经济圈向外产业转移的重要通道。将"经济走廊"建设作为"一圈一带"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和破解两大区域经济板块对山东形成的"挤压"态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沿线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分工、城市布局、设施配套、综合交通体系等重大问题,并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项目安排、市场环境等方面形成具体支撑,高质量打造连接两大经济区的产业链、价值链,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经济一体化发展。根据建设枢纽型省会城市群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济南在交通、产业、要素等方面的枢纽支撑作用,使其成为"山东经济走廊"的战略支点,以及长三角与京津冀之间重要的经济枢纽。充分发挥枣庄、德州在山东与两大经济圈融合发展中的桥头堡作用,把其打造成辐射力、影响力、吸引力大的跨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积极争取将京沪交通干线"经济走廊"纳入国家重要战略布局,和沿线地区一道共同建设经济隆起带。
借鉴京津冀一体化经验,更好推动我省区域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两大经济板块对山东形成的"挤压"之势,要求我省必须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目前省内已经形成了"一蓝一黄一圈一带"的区域发展格局,但各区域内部还没有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没有改变"诸侯经济"发展模式,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机制的束缚。据了解,在当前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推动京津冀一体化,中央政府将重点在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国家有关部门正积极探索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打击地区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封锁的法律法规,建立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从体制上消除限制区域之间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根源。我省应该从京津冀未来一体化发展的创新实践中汲取重要经验,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复制和改进,为推动区域合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度环境。同时,设立省级层面的区域合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不同地区利益主体间关系并约束地方政府行为,审查和监督区域政府间自主达成的区域合作规则的执行情况,为区域合作提供重大决策咨询,并对重大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利益评估;探索实行"复合行政"的管理模式,鼓励区域合作的有关方面把部分行政权力"让渡"给区域合作协调委员会;完善省对市的考核办法,把市级政府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作为考核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