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燕儿岛路的王先生这些年来一直在为他们所住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犯愁,“
公房住了20多年了,一直没有房产证,现在年龄大了,打算以房养老,但是没有证想什么都白搭。”近日,王先生向本报新闻帮工作室求助,记者就此调查发现,这套公房当时并没有办理房产证,而且企业已经改制,照目前的情况确实没有办法直接办理房产证。对此,有业内人士称,房子可以通过由房管部门接收个人承租再买断的方式解决。
■反映 福利公房,办不下房产证
据王先生介绍,这套房子是1992年他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建总)工作时,由单位出资12万元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后来单位将这套房子分给他居住,房子原本在辛家庄四小区D街坊2号楼,后来有了路名就改成了现在的地址。
“1993年房子交付之后 ,我们就搬了进来,到现在已经在里边住了20多年。”王先生称,后来工作调动,他到了开发区建总下属的一个公司工作,2002年单位改制后他办理了协保,之后回到了青岛,可是因为心脏原因经常住院,一直也没心思管房产证的事,最近病情稍微好转后,他们夫妻俩想起了这房子的事情。“我们这套房子是单位给分的福利房,可是后来知道开发区建总这个单位已经不存在了,我们咨询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他们给出的答复是原单位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不具备作为房改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无法办房产证。”
■调查 房子转过手,原单位已改制
王先生称,他原本工作的开发区建总属于国有企业,后来企业改制时他在住院治病期间,大病统筹报销时显示他的单位是一家名为“鲁泽”的公司,后来变成了“青岛滨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他在办理病退手续时正是从这家公司退休的。记者在市中院公布的一份2014年的判决书中也查询到,开发区建总改制为青岛鲁泽置业有限公司,后又更名为青岛鲁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记者试着拨打了该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称,之前她确实听说过这个名称,但因为来单位的时间不长,详细的情况还要咨询公司领导。
在王先生出示的一份1993年10月18日开发区建总出具的证明上明确写着,现在的燕儿岛路44号四单元502户(原辛家庄四小区D街坊2号楼2单元501户)是经领导研究分配给王先生居住,该证明下方还盖着开发区建总的公章。
而当时开发区建总在购买这套房屋时,并没有从开发商手里直接购买,而是与青岛群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达公司)交易的,王先生称,其实当年在买房子时,单位里是让他自己去挑的房子,当时找到了房子的建设单位、青岛房地产实业发展总公司,看好了一套房子,但在付款时,这套房子已经被群达公司买走,后来在建设单位的协调下,开发区建总从群达公司手中买下了这套房子转为公司固定资产。
■建设方 房子确为开发区建总购买
记者也联系到了青岛房地产实业发展集团公司的一位负责人王先生,据介绍,他确实知道当年的这笔交易,但是群达公司当时在购买房子后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两家公司都已经不存在了,因此直接办理房产证的可能性也就没有了。
不过王先生也介绍说,这件事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既然是国有企业的福利公房,那么房管部门在接收后改成由王先生承租,在交了相应的租金后 ,便可以通过房改的方式取得房屋的产权,但这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其实也有人这么办过,如果能办,我们会尽一切努力配合。”王先生表示。
王先生的妻子郝女士也证实,她所住的楼上,他们那一侧共有6户,其中一楼、六楼的住户已经在前些年办理了房产证,因为那些年她正在忙着给丈夫治病,也无暇关注这些事情,可现在一切都晚了。郝女士称,后来楼上其他没有房产证住户也曾经找过她,但大家都没有解决办法。
■心声 谁能帮我想想办法?
对于王先生所提出的先承租再买断方案,郝女士也咨询过所在辖区的市南区房管处,工作人员表示,方案是可以,但如果没有相关授权他们也不可能直接把别人的房子收走。
6月6日,在记者的陪同下,王先生夫妇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再次反映情况,据该局一位相关负责人称,经过数据查询,王先生所住的这套房子在房产交易中心并没有登记,照目前的情况,确实没有办法直接办理房产证。对于承租再买断的方案,项姓负责人表示,该项工作的职能并不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还是需要找所在辖区的房管处。
郝女士表示,在这里住了20多年一直平安无事,其实再继续住下去也没有问题,可随着他们夫妇两人都已经退休,年龄大了,他们考虑的是以房养老,“可这种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哪家养老院敢收呢?要是以后碰上房子拆迁,那也都是麻烦事。”对于这些,王先生夫妇二人还是非常担心,他们急切地盼望,有过类似经历的好心人能帮他们想想办法。
文/图 记者 林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