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高门槛小型电动车行业自律标准

2014-06-13 13:35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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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6月13日讯(记者 李兆辉)12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小型电动车行业自律标准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出台了对低于70km/h的四轮电动车的行业自律标准和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并向生产者和购车人提供了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的投保、索赔方案。

  发布高门槛行业自律新规,规范行业发展

  1、协会定义“小型电动车”:四轮,时速≤70km/h,限定区域行驶

  6月12日,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制订了小型电动车行业自律标准,以及生产企业准入条件。

  据了解,该行业准入条件所称的小型电动车,是指电力驱动,具有四个轮,最高车速不大于70km/h,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在限定区域路段内使用的电动车辆。

  “如果5年前出台这样的标准,肯定会扼杀电动车行业的发展。”汽车行业著名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现在出台这样的标准恰到好处。电动车行业是现在全世界都关心的事情,是发达国家都希望争抢高地的新兴产业。

  2、协会设定生产“小型电动车” 9大门槛,7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金娜在发布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时介绍,生产“小型电动车”的企业需要符合9大准入条件。大众网记者发现,山东省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门槛非常高,其中包括企业应是已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汽车整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或鲁政办发[2012]52号文件中确定的备选试点企业;具备小型电动车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拥有三大核心部件之一;具备四大工艺,装备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不含土地价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产品需按国家标准50km/h通过碰撞测试,新产品开发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5%等。生产企业符合准入条件中8项以上的方可申请准入(其中一至五项为否决项)。本准入条件自2014年7月1日实施。

  3、协会为“小型电动车”提供购买“第三险”和“交强险”方案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保险中介协会会长宋执旺公布了“山东省小型电动车实施车辆保险有关为的通知”。

  宋执旺介绍,在国家法规政策明确之前的过渡时期内,为解决小型电动车使用者在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所承担的损害赔偿问题,经省汽车行业协会、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研究,委托山东九安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调研与试点工作,探索出了小型电动车解决问题的保女电偿改介公保过险方案和投保及索赔流程。

  宋执旺说,通过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车辆和人身安全,以促进小型电动车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相关保险中介机构应做好两协会在小型电动车保险工作上的保险顾问服务工作。通过识别小型电动车领域特有风险,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适合小型电动车的性价比突出的保险方案,并根据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保险方案进行完善相关保险中介机构要定期检查保险公司服务情况,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以保证各有关企业以及购车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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