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排,6月17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第二次
招生计划将在区教育局网站及各相关幼儿园网站发布,并在幼儿园门口宣传栏显著位置张贴。在第一次幼儿园招生中没有为孩子报上名的家长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按照计划,第二次招生将于6月21日进行,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各区有所不同,家长一定要注意。
按照市南区教育局此前制定的幼儿园招生安排,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应按照第一次招生程序,于6月17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于6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向市南户籍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行第二次招生。对于市南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需要提供一下材料:家长本人身份证;《2014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幼儿户口簿全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发证时间至2014年6月满一年及以上);有效房产证明或具有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正式租住手续至2014年6月满一年及以上);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社保卡、就业登记表或就业花名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至2014年6月在市南区务工满一年及以上。由于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市北区幼儿园招生第二次发布信息也同样安排在6月17日,而第二次招生幼儿园报名材料审核确认时间为6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进行现场确认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家长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有效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与复印件);《2014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记者 孙祥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