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暂免防汛救灾车辆通行费

2014-06-18 05:50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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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 明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防汛救灾车辆汛期暂免征收通行费的通知》(鲁交财函[2014]36号),对持有《2014年山东省防汛救灾指挥车通行证》的车辆,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对运输防汛抢险物资的车辆,凭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调令或传真电报(内容包括抢险物资品种、数量、运送起止点、有效期限等),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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