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的规定》,决定对下列案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举报:
1、李淑青,女,汉族,住
即墨市段泊岚镇孙家后寨村15号,身份证号370222196303234227。
孙冬梅,女,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37028219880202422X。
孙胜志,男,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370282199404284215。
2、綦松,男,汉族,住即墨市建胜 街 1 2 4 号 ,身 份 证 号370282198209247713。
3、陈起,男,汉族,住即墨市鹤山路德福广场8号楼2单元502户,身份证号130434195105205254。
陈振国,男,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130434198202015237。
4、王国利,男,汉族,住即墨市田横镇宅科村 289号,身份证号370222196305222350。
5、刘京光,男,汉族,住即墨市鹤山路万科花园12号楼2单元,身份证号370222196408156915。
6、赵玉杰,男,汉族,住即墨市新兴路187号15号楼1321户,身份证号370628197310054114。
7、刘友功,男,汉族,住即墨市温泉镇大海南村 42号,身份证号370222197110191755。
8、周学霞,男,汉族,住即墨市华山镇泊东村 175号,身份证号370222197006203613。
9、朱建斌(朱建滨),男,汉族,住即墨市移风店镇朱家庄村 149号,身份证号370282198001156919。10、张德堂,男,汉族,住即墨市通济办事处长阡村,身份证号37022219650806003X。
11、姜校波(姜晓波),男,汉族,住即墨市七级镇湍湾大街村,身份证号370222196801285131。
12、刘君明,男,1975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吕家庄村56号。
13、张永涛,男,汉族,住即墨市王村镇大桥699号,身份证号370222197311282039。
程云霞,女,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130424198501150524
14、张海滨,男,汉族,住胶州市澳门路三里河花园小区23号楼3 0 3室 ,身 份 证 号152601197604130515。
上述凡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其财产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根据具体案件,支付悬赏金500至5000元,或执行到位款的1%至20%。
15、包文忠,男,汉族,住即墨市普东镇顺联路1号,现羁押于即墨 市 看 守 所 ,身 份 证 号152126196809040615。
凡举报其所有的鲁BC6K15奥迪车下落属实,申请人自愿支付悬赏金1万元
16、青岛芳妮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郭庄二村工业园,机构代码773526274。
法定代表人刘波,男,汉族,身份证号370282198011060814
凡举报该公司被非法转移的一台数控裁布机下落、该公司其它财产、法定代表人的下落属实,申请人自愿从执行到位款中支付悬赏金3万元。
举报人应于举报后 2日内,到本院联系人处办理登记,书面确认本人身份及所举报的内容,也可以匿名举报。
本悬赏举报,解释权归即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段法官
举报录音电话:0532-87562680
电子邮箱:duanjing1999@yahoo.com.cn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