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17日讯(记者 朱薪雨 郝园园) 17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岛
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市级国土资源行政
审批权限的决定》已经6月11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已经公布并施行。也就是说,
西海岸新区有了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许可等10项事项可在区内办理。
记者了解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向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下放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权限事项10项,其中包括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许可等。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授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更大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做到新区的事新区办。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