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青岛市环保局官方微博(@青岛环保)的一条处罚通报引发热议,针对“青岛
崂特啤酒有限公司
超标排污,被罚款654元”,有网友认为处罚力度太小,也有网友表示公开处罚信息就是一种进步,如此通报值得赞赏。19日下午,@青岛环保贴出详细执法依据和计算明细,解释了网友们的疑惑。
“青岛崂特啤酒有限公司排放的水染物氨氮、COD浓度分别为15.2mg/L、66mg/L,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4倍、0.32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崂山分局处以罚款654元钱。”6月18日下午4时57分,@ 青岛环保以#环保处罚#为标签,通报了崂山分局的一起处罚情况。
很快,这条微博引发网友的关注,网友们都关注到“罚款654元钱”这一信息。微博发出两分钟后,有网友发出疑问:“处罚标准有点低吧?”对此,青岛环保解释称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出来的,只能罚这么多。不过,有网友认为罚款金额太少,企业方面或许也不会重视。
同时,多数网友称公开处罚信息是一种进步,如此通报值得赞赏。记者注意到,其实6月18日下午,@ 青岛环保发出多条处罚通报,处罚金额从3000到30000元不等。有一位网友称这些信息的通报,让公众知晓这些排污企业,对企业也是一种监督。
19日下午,@青岛环保贴出了更详细的处罚依据和计算明细 。记者看到,对氨氮和COD 的要求是分别不超过5mg/L和50mg/L,很明显啤酒厂的污水超标了。经过计算,排污费用是327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要求,崂山环保认定2倍处罚,最后的罚款额是654元。
同时,@青岛环保也通报了检查及处罚的具体情况。通报称处罚是3月13日组织的夜间突击执法检查中发现并立案处罚的,由于当时是冬季,过完年不久,企业没有订单,生产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调查企业2月份排水量为4200吨。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出处罚金额。
记者 李冰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