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19日讯(记者 许乃丹 通讯员 刘海青 张劭沛)“我手里有你在宾馆和网友开房的视频,50万元打到××账户,否则就将视频发到网上……”5月21日,市民王某某收到嫌疑人的勒索短信。近日,崂山警方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于某,目前于某已被刑拘。
5月21日,王某某收到勒索短信后并没有在意,以为只是恶意骚扰短信。可是对方接二连三发来的短信却让他惊出一身冷汗。“我同谁,几时几刻在哪个宾馆开的什么房间,对方都一清二楚,并一再警告不许报警,立即将钱汇到指定账户,否则就将我的开房视频传到网上。”王某某迫不得已向其先汇款5000元,但对方没有罢休,又多次发来勒索短信。无奈之下,王某某鼓起勇气报警。
接报后,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协助下,崂山警方调集刑侦大队,会同中韩边防派出所成立专案组。民警对王某某入住的酒店开展摸排走访工作,同时调取了酒店内部的监控录像寻找线索。按照民警要求,王某某继续与嫌疑人交涉。
通过大量的调查,民警分析,如果不是王某某身边的人作案,最有可能的就是当日王某某同网友开房的宾馆内部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该宾馆前台服务员于某有重大嫌疑。于某近一周请假后一直没有来上班,一直联系不上他,并且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通过调查,民警获知重要线索,近期于某经常在市南区一家网吧上网,办案人员立即奔赴该网吧布控蹲守。5月29日下午,崂山警方在上杭路一网吧内将于某抓获归案。
经查,于某35岁,山东菏泽人,现在某旅馆干前台服务员,因嫌赚钱少,竟从一部电影中受“启发”而萌生偷拍敲诈的邪念。于某从网上买来偷拍设备,利用在宾馆工作的便利条件,在某房间内用偷拍设备偷拍受害人的录像,随后向受害人发送短信敲诈勒索,并获赃款5000元。目前,于某已被崂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