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李沧区的市民周先生花费1600元在李沧区遵义路一
足疗店办理了一张贵宾卡,使用期为一年。5月,周先生到该足疗店消费时,该足疗店上写着“
停业装修”,一直到6月16日才开业。6月18日,周先生再次到足疗店消费时,要求足疗店经理延长贵宾卡的使用期限,弥补店面装修时自己不能消费的损失,足疗店经理称店面装修属于“不可抗力”拒绝了周先生要求。周先生不能接受这一解释,6月19日上午他就将此事投诉到李沧区消保委。经过调解,足疗店同意在周先生的贵宾卡期满后为其再顺延一个月服务期限,并向周先生赔礼道歉。
记者 郭冰 通讯员 李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