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认现场
2013年10月,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工作中获取线索:在青岛市城阳区有一叫纪某的女青年长期贩卖毒品
冰毒,且数量巨大。随后,支队工作人员顺藤摸瓜,发现了一条从广东通往青岛的贩毒通道。2014年 3月,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市南公安分局、市北公安分局成功破获“11.10”公安部目标案件,共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缴获冰毒3000余克。
经初查,纪某,女,1977年1月生人,户籍在城阳区南疃村。侦查员还发现,这是一个以纪某为主的涉毒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且社会关系复杂,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并且该团伙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极大。经市局研究决定,由禁毒支队牵头,会同市南公安分局、市北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案件代号“11.10”。
经过四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步摸清了该涉毒犯罪团伙的人员构成、活动规律、毒品来源、藏毒地点。主要嫌疑人纪某长期通过一叫“小海”(真名薛某某)的男青年处从广东购进大量毒品回青岛贩卖,纪某并与其兄纪某某长期在城阳区结交吸大量贩毒人员,并将毒品贩卖给吴某某等吸贩毒人员。
2014年3月17日,专案组获悉:薛某某刚刚从广东购得大量冰毒,正欲返回青岛贩卖给纪某等人。当天上午10时,专案组根据排查,确定薛某某在黄岛区薛家岛某小区8号楼内,侦查员立刻到该小区进行蹲守。16时15分,侦查员发现,与薛某某一起至广东购买毒品的寇某某,驾驶一辆黑色本田锐志汽车停在8号楼车库旁边,5分钟后,薛某某拿着一个黑色带灰色花纹的手提塑料袋准备上车,侦查员立刻冲上去将二人抓获。“在抓捕过程中 ,薛某某将手提袋丢弃在附近草丛中 ,当场缴获。”经过检查,发现其中装有用白色透明塑料袋包装的一包白色晶状物品(约1公斤)。
随后,办案人员对薛某某的住处进行搜查时,抓获了涉嫌吸毒的乔某某。并缴获约1公斤冰毒。薛某某当场承认这两包白色晶体都是刚从广东省陆丰县购买回来的冰毒。3月18日13时30分许,在黄岛区某小区8号楼抓获薛某某另一下线李某及杜某并缴获冰毒40余克。3月18日18时许,在奥港国际小区3号楼楼下将犯罪嫌疑人纪某、纪某某抓获。纪某住处查获白色晶体9份,重约70余克。后侦查员顺线将纪某下线吴某某抓获,缴获冰毒约2克。
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到案后,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其手中的冰毒系从广东陆丰市一叫“猴子姐”处购买。在省厅禁毒总队的大力支持、协调下,3月19日,专案组派出一支抓捕小组赴广东省陆丰市抓捕“猴子姐”。3月25日,专案组再传捷报:在广东省禁毒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广东抓捕组成功将“猴子姐”抓获归案,并缴获冰毒1公斤 。至此,该案成功破获。
文/图 记者 郭冰 通讯员 刘人斐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