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23日讯(记者 朱薪雨) 23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城镇
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退役士兵参加“双考”安置的条件范围等,5类退役士兵享重点安置,可优先选机关事业单位。而在档案考核中,进藏、进疆地区服兵役、参加维和等7类特殊情况可予以记分。另外,
理论考试将在28日举行,7月15日可查询“双考”成绩。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凡符合在本市辖区内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在部队未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双考”安置。对入伍前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复工复职,不参加“双考”安置。单位已破产、兼并使退役士兵不能复工复职的,经市和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安置部门批准,可以参加“双考”安置。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拟定下发后,举行退役士兵公开选岗安置会议,安置计划张榜公布。对转业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和烈士子女等退役士兵重点安置,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计划大部分用于重点安置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岗结束后,其他选岗人员一并按照“双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名次公开 、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动放弃参加“双考”或参加“双考”不愿选岗以及对选岗不满意的,可在公开选岗后30日内申请自谋职业。
据了解,所谓“双考”就是实行档案考核和理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档案考核成绩根据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及德才表现情况确定,实行综合记分的办法。此外还有7类特殊情况予以记分:进西藏、新疆地区服兵役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加记10分,不满两年的按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参加联合国维和任务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维和时间满一年加4分;从事潜水专业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2分;从事核专业的,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特、一等核辐射保健津贴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3分,享受二等的每满一年加0.2分,享受三等的每满一年加0.1分;参加1998年抗洪抢险、2008年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5·12”四川汶川抗震救灾、“4·14”青海玉树抗震救灾、“3·14”藏区维稳、“7·5”新疆维稳的,分别在“双考”总成绩上加1.5分;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 ,退伍后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大专生加3分,本科生以上加5分;退役士兵是烈士子女的在“双考”总成绩上加10分。
除了加分外,还有扣分,对服役期间受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的,分别在“双考”总成绩上扣减3分、5分、10分、15分。
记者了解到,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于6月28日上午9:00进行,市内三区报考者持士官退出现役证、准考证、身份证到青岛理工大学参加考试;其他区市报考者到各区市指定考场参加考试。7月15日,市内三区及青岛高新区的退役士兵可在退役士兵服务网站上查询“双考”理论成绩,在民政大厦进行“双考”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