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规模公租房在建 3人户廉租房不超40㎡

2014-06-28 09:54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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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立新做客行风在线,就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内容与市民进行了交流。据介绍,三人户的廉租房不能超过40平方米,廉租房和公租房实行并轨运行后,我市大规模的公租房还在建设过程中。 □记者 张译心

  三人户不能超过40㎡

  “廉租房并非免费的概念,而是低价格、廉价的意思。廉租房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保障相关家庭所提供的优惠政策。 ”陈立新介绍说,根据青岛市廉租房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廉租住房是有相应保障标准的,三人户不能超过40平方米,执行非免费的原则,租户需要按照每月0.75元/平方米的价格来缴纳租金。若超出标准,则按照市场租金进行核定。廉租房实行年审制,审核时需要提供家庭成员的相关房产信息。

  记者了解到,位于李沧上王埠的王埠景园项目200套廉租房将于近期进行实物配租。

  具体地址为黑龙江中路317、319号,房型均为一室一厅,配租范围为截至5月31日已在李沧区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单身申请必须年满35周岁,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

  正制定第三个住房规划

  据介绍,近几年,国家对所实行的住房保障政策与时俱进,原来实行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以及限价房,而从去年开始,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廉租房和公租房实行了并轨运行,同时国家要求今年在全国铺开,遵循“居者有其屋,居者有其处”的原则。青岛市也正在按照国家要求同步开展工作,同时确立了“以租为主、租住并举”的指导方向和保障模式。目前我市正在制定第三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拟在新规划期内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同时,在新规划期内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让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宜居”。待住房保障三年规划(2014-2016年)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将及时公布实施。

  大规模公租房正在建设 

  现阶段,我市大规模的公租房还在建设过程中,周期大约是18-24个月。预计明年大部分公租房能完工并投入使用,届时将遵照属地原则供应。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目前,可供配租的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用工量较大的企业自建,用以解决本单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开发区建设的部分公共租赁住房已面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登记,其他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尚在建设筹集中。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公告,组织实施配租工作。届时,可由外来务工人员或新就业职工所就职的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新闻内存

  哪些人可申请公租房


  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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