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83961002反映,为了让身材更加匀称窈窕,她到美容院做
按摩减肥,没想到按摩过后腰、
腿疼痛,难以站立,随后到医院就医。李女士认为所受损伤系按摩所致,医疗费应由美容院承担,但美容院老板陈女士认为李女士的伤情与美容院按摩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李女士<<<做完按摩完后腰腿疼痛
6月26日,记者来到位于
莱西市中沙村李女士的家中,此时李女士正在床上休养。据李女士介绍,6月23日下午1点20分 ,她到位于文化东路的一家美容院做了30分钟按摩减肥,躺下休息了一段时间后,感觉腰部有疼痛感。由于是第一次做按摩,以为是正常现象,没当回事,下午3点8分离开美容院。
“两个多小时后,腰部和腿部疼得厉害,很难站立。”李女士告诉记者,然后让家人驱车到美容院说明情况,与美容院老板一起去了医院。李女士告诉记者,开始的住院费用是美容院出的,但后续费用美容院拒绝交纳。“我的家人一共和美容院协商了2次 ,都没有结果。”李女士说,刚去医院时右腿没有知觉 ,现在好点了但一直还在疼。“李女士的丈夫任先生告诉记者,李女士主要受的伤害是压迫神经,导致右腿发麻无知觉,医生建议卧床休息两个月。李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伤情是按摩完导致的,她认为所受损伤系按摩所致,医疗费应由美容院承担。
美容院<<<伤情与按摩不存在关系
记者在电话中对美容院老板陈女士进行了采访。陈女士说,李女士23日下午确实在他们店做过按摩。“离开的时候还是好好的。”陈女士说,店里的监控都可以证明,“下午6点多李女士再次来到店里,说是肌肉有点拉伤,感觉没什么知觉了,要求店里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到医院后,我们付了2000元钱的治疗费用,但这不是垫付,而是李女士做减肥按摩时交了1500元,再加上我们本着为顾客着想的想法添的500元。”陈女士说,后来她也去医院看过李女士,但对于李女士要求的医疗费用由美容院承担,她不能接受。“因为当时离开店的时候还是好好的,离开店3个小时后来店里说我们按摩出问题了,可谁知道在这3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呢?”陈女士说,对于李女士说的是因为按摩导致的肌肉拉伤和没有知觉,她难以接受。
医生<<<无法鉴定因啥受伤
记者在莱西市人民医院见到了当天接诊李女士的值班医生,据他介绍,当时在急诊室按压李女士背部,李女士喊疼,初步估计是腰椎间盘突出,后来送到外科由许医生负责。据许医生介绍,他诊断李女士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由于腰椎间盘突出可能压迫到腿部神经,引起腿部发麻现象,第二天打上针、吃上药就不麻了,只是个临时症状。”许医生介绍,李女士的病情主要以休息为主。
“至于是因为什么情况导致的伤情,这个没有办法鉴定。”许医生说,“诊断不出到底是因什么引起的,我们只是为患者治病。”
律师<<<
可到相关部门鉴定,双方按责任比担责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瀚生律师事务所的张文庆律师,据他介绍,如果出现这样的纠纷,还是有客观公正的解决方法的。“作为消费者,首先应当提供在美容院进行过消费的事实证据,也就是消费证明。”张文庆律师介绍,其次,消费者还要保存医院的部分病历和证据,虽然病历中证明了消费者有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病情,但并不能证明伤情与按摩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张文庆律师表示,需要有专门的法医鉴定机构对消费者伤情与美容院按摩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司法厅和司法鉴定所都可以做这样的鉴定。
“最后,通过法医的鉴定结论,因果关系所占的比例数 ,就是美容院应该承担的责任,这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设占了50%,消费者自身体质有问题,就要相互承担50% 比例数的责任。”张文庆律师介绍,美容院也可以出这方面的鉴定,也可以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所给予因果关系鉴定,这样就比较客观公正。文/图 记者 迟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