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松 通讯员 陶云峰 王蕾 曲波) 为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城市
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
平度市打造“水清河净、富有生机”的水生态环境,6月23日,平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大沽河、北胶莱河等重点流域实施环境保护“
河长”制管理。
记者从平度市环保局获悉,平度市委、市政府此次推行“河长”制管理机制,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域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加快实施全市河流污染整治,彻底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切实实现河流水质逐年改善。“河长”制实施的范围包括大沽河流域的大沽河干流、小沽河、两目河、落药河、堤沟河、小清河、清水河、南胶莱河;北胶莱河流域的北胶莱河干流及其支流南现河、龙王河,泽河及其支流现河、秦皇河、白沙河、淄阳河等16条河流。
为切实抓好落实,平度市政府建立全市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分管领导任“河长”,16条河流流经的镇(街道、园区),均设立“河段长”,全部由各镇(街道、园区)镇长(主任)担任;平度市环保、城建、水利、畜牧、公安、电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助各镇(街道、园区)做好实施工作。另外,平度市政府还将“河长”制落实情况对各镇(街道、园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对未完成河流污染综合治理任务导致流域污水直排现象长期存在、河道污染严重、断面水质明显恶化的,将追究管理该河流的“河段长”的相关责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