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尹彤 报道
本报济宁讯 7月10日,记者从济宁市公安局获悉,济宁市将对城区
养犬进行严管。其中,大型犬、烈性犬一律禁止在城区内饲养,普通犬类在获得养犬证的条件下每户只能养犬一只。
据悉,此次养犬集中整治活动全市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其中本市中心城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即东至东外环、西至105国道、北至327国道、南至南外环及太白湖新区的区域。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违反养犬规定,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对饲养人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罚款。驱使犬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