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调整峰谷分时电价范围 一年减收千余万电费(图)

2014-07-23 14:02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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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枣庄供电公司市中客服中心的职工,在西王庄乡天齐庙村的农田里冒着高温抢修受损的线路。本报通讯员 吉吉吉 娄倩 本报记者 袁鹏 摄

  

7月21日,枣庄供电公司市中客服中心的职工,在西王庄乡天齐庙村的农田里冒着高温抢修受损的线路。本报通讯员 吉吉吉 娄倩 本报记者 袁鹏 摄



  22日,记者了解到,枣庄市物价部门日前出台优惠电价政策。本月起,对110千伏安以下的餐饮、商场、超市、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预计年可为服务业减少峰谷分时电费支出1147万元。

  110千伏安以下企业, 不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范围

  枣庄市物价局的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为了促进服务行业的发展,从今年7月起进行电价调整,超市和餐饮等110千伏安以下服务行业企业告别了“一天4电价”的电价时代,全天不分时段执行统一电价。此举惠及枣庄市餐饮、商场、超市、宾馆、冷库等28421个用电户,约占全市峰谷分时用电户总数的44%,涉及年用电量52800万千瓦时。

  据了解,为弥补用电高峰时段电网负荷缺口,枣庄市从2012年7月起针对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业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30—11:30,18: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每日高峰时段中10:30—11:30,19:00—21:00两个时段划分为尖峰时段。其中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60%,尖峰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

  企业用电大户, 一家一年电费能省几十万

  “这一次电价的调整,取消了高峰时段电价上浮60%和尖峰时段电价上浮70%的政策,为28421个服务行业用电户减少1147万元开支。”枣庄供电公司一名孟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后,可以让那些每年不间断使用空调、冷柜等大功率的企业每家节省几十万元电费。

  “从今年7月起,我们店的电价是0.7874元/度。如果是按照过去峰谷分时收电费的话,我们一年要一百万元的电费。但是现在按照正常时段收费的话,我们能省下来将近三十万元的电费。”枣庄市一家大型商场的王经理说,由于他们超市需要大量的照明、空调、冷冻冷藏设备,而且在家电卖场还有有大量电器,一年需要用电一百多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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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物价局下发通知,明确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自2014年7月1日期实行,2014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用户性质和变压器等级甄别工作,做到“甄别一批、落实一批”,确保电价政策如期实施。对于因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对山东省“迎峰度夏”电力供需产生的影响,通知强调相关部门要加强调度和运行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也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及时报告。

  据悉,此次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涉及全省约64万商户,预计可减少相关服务业企业电费支出约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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