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市民齐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的时候,他跟几位朋友参与了
五星电器(李村店)的活动,交了100元钱,对方称开业买东西的话,这100元钱可以抵用1000元的费用。齐先生告诉记者说:“后来我出差了,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上说这家商场要开业了,100元抵用1000元的活动,只是在开业后的三天内,如果当时无法参加,这个活动就过期了。而我当时在外地,根本没法参加这个活动。”
从外地回到青岛后,齐先生就想找商场,退掉这100元钱。齐先生跟记者说:“他们告诉我3天的活动时间已经过去了,如果没有参与活动,就没法退款了。”
为了了解相关情况,记者拨打了五星电器(李村店)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当时给消费者开具了订金条,或者有销售人员给消费者发放了名片,消费者需要带着订金条或者是名片,到我们店里办理退款手续。”记者 任加禄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