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斯涵涵
近期,深圳检察系统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深圳宝安区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受贿案9件9人。近三年,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15宗重大环保系统受贿个案及窝案,究竟环保部门哪些工作环节易滋生“权力寻租”呢?从这15宗案件中看到,行贿动机多与获取排污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有关,行贿金额总数最高可至数十万元。(7月27日《南方都市报》) 上至市环保局局长,下至区级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污染企业面面俱到;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污染企业舍得下大本钱,深圳检察系统公开的“环保行贿账本”触目惊心。
而环保部门之所以成为行贿受贿的重灾区,正是权力遭受了重度污染。纪检部门认为,权力寻租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当环保部门在环评监测等环节既是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权力成为牟取暴利的砝码时,公众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些严重污染企业不但没有受到关停整改的处罚,反而生意兴隆了。
环保部门有关人员日进斗金,而环境却在日益恶化,社会及公众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面对这一现状,要加大环保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监督,避免其沦为环保部门自说自话、不受约束的寻租暗道;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行为严惩不贷,以儆效尤;细化环保法律条文,明确环保标准,明晰部门责任,让各方都按章办事,依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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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