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帮人打架获刑 假期成未成年人犯罪高峰期

2014-07-31 07: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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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是学生们快乐和轻松的日子,但是由于学校、家长管理的缺位等原因,每年的寒暑假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期。近日,记者了解到,近六年以来,市北区共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7起涉案173人,犯罪年龄多在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而案发时段也多在寒暑假期间。如何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成为家长、老师以及社会各界应该思考的问题……

  案例一 帮陌生人打架获刑一年

  2011年3月到11月期间,丁某在城阳某游戏厅玩游戏输了10多万元,并与该游戏厅的员工发生矛盾。为了报复该游戏厅,2012年2月1日,丁某给杨某发短信,让他找几个人帮他“报仇”,并承诺会给好处费。随后,杨某找到不久前认识的小商,正在上中学的17岁小商为了哥们义气,爽快地答应了对方的请求。随后,杨某又邀了张某等同去,期间他还买了头套。

  2012年2月8日凌晨,小商接到杨某电话后,搭出租车至即墨市一KTV与杨某、张某等人碰面,之后他们一起来到涉事游戏厅疯狂打砸,共砸坏两台捕鱼游戏机、一台液晶电脑显示屏。期间,杨某与张某还将游戏厅员工雷某的头部、颈部砍伤。2月23日,杨某等人被警方抓获,后经通缉将小商抓获归案。小商对自己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3年1月30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受理此案后,市中院先对小商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小商尊重父母老人,待人礼貌,之前从未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在校期间还曾有一段时间成绩非常优秀,后其母亲身患尿毒症多年,家庭欠下巨额债务,其父为了还债,前往利比亚从事重体力劳动两年有余,由于父母疏于教育、管理,在网吧上网期间结识了社会上的杨某等人。

  2013年3月25日,市中院依法作出判决,小商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案例二 替哥哥出气打伤两人

  2013年寒假的一天晚上,家住城阳的小力(化名)和一帮同学相聚饭店,共同为一名同学庆祝生日。晚9时许,当小力等人散席走出饭店时,发现一帮人围着自己的哥哥在争执。原来,当晚哥哥及其公司同事也在这里庆祝,开车准备离开时,倒车不小心刮擦了旁边的车,双方就赔偿问题引发争执。

  见哥哥要吃亏,小力赶紧过去帮忙,最终在其掩护下,哥哥开车离开现场。对方不肯罢休就打了起来,小力等人用马扎将其中两人打伤,经鉴定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随后,小力等人相继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小力等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法律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考虑到其是未成年人,而且案发后主动认罪,且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得到对方谅解。最终城阳法院判处小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数字

  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是为“财”


  记者了解到,近六年以来,市北区共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7起涉案173人,犯罪年龄在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的达到160人,占93%。“通过分析,每当假期,面临着学校 、家长管理的缺位等问题,因此,每年的寒暑假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期。”市北法院少审庭法官梁志鹏表示,而处于高中阶段的男生正值青春期,不仅性格叛逆,还极易冲动,“一不小心就非常容易走上歧途”。针对这种情况,在今年暑假之前,市北法院选择在男生比例占 95%的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给800余名中学生上了一堂法律课。

  梁志鹏告诉记者,173名未成年罪犯中,盗窃、抢劫等财产型犯罪为126人,占73%。其中,抢劫60人、盗窃64人、敲诈勒索2人、故意伤害10人、强奸4人、聚众斗殴18人、其他犯罪行为15人。据介绍,暴力劫财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特点。此外,由于未成年人情感极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往往是先“动手”后“动脑”。

  市北法院少审庭庭长赵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是导致孩子犯罪的重要原因。“有的父母把自己不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带入家庭生活,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或本身无视法律,都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不良影响;有的家庭不和睦或父母离异,这种家庭无法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任务,极易造成子女心理障碍和性格变异。”赵伟介绍,有的父母迫于生存压力,往往没有受过良好教育,还要为生活四处奔波,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好自己的子女,有时对他们过分溺爱、娇惯,根本不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只从物质上满足他们的需求,却没有从精神上给予他们悉心照料。

  梁志鹏法官表示,综合分析近年来的案例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父母在教育方式上分为溺爱型、放弃型以及简单粗暴型。梁志鹏说,有些被告人,其家庭条件非常好,但是因为父母的溺爱,最终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此外,有些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导致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跟父母越走越远,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此外,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因多次管教没有效果,最终选择了“放弃”,这也成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原因 两不管时期,学生易脱缰

  梁志鹏分析,寒暑假对许多未成年人来说属于“两不管 ”时期:学校没有义务和责任管理,家里管不了,成为未成年人的“失控期”。这就导致一些缺乏自控能力的孩子,在假期如脱缰的野马,容易做出一些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此外,假期期间,未成年人之间聚会增多,在社交过程中,很容易结交一些社会上的“恶友”,有的与社会上闲散人员接触,有的与平日品行不端的同学整天闲逛,在这些不良群体的影响下,是非不分,染上不良习气、遇到不良诱因,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盲从跟随干违法犯罪的事情。

  而网络、含不良内容的电视以及电子游戏等成为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外在原因。法官表示 ,由于许多网站、影视、游戏充满着暴力甚至色情内容。缺乏自控力的未成人在耳濡目染这些糟粕文化后,容易产生将这些暴力情节、色情内容模仿于现实的冲动,一旦有相应的时机条件,便会将这些冲动付诸实施。

  措施 多管齐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防止假期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未成年人自身的共同努力。

  梁志鹏表示,除了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做好预防工作外,还要加强家庭教育。“寒暑假的未成年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中度过,因此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显得极其重要。”法官建议,家长应该帮助孩子设计暑期生活,并尽可能地抽出一定时间陪孩子,再忙也应多花时间教育看管自己的子女。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都有前兆(比如说话吞吞吐吐、经常晚回家,沉迷于网吧KTV 等娱乐场所)家长要细心观察,及时加以引导。

  社会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客观因素。梁志鹏建议相关部门应对社会上电子游戏厅、网吧、歌厅等有关场所加强管理,对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要设禁入标识,不得向未成年人开放,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惩处。

  此外,还应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功能作用。通过在寒暑假建立社区未成年人娱乐活动场所,通过开放图书馆、体育场等文化设施,为未成年人的假日生活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最重要的是,未成年人应该加强自我预防。谨慎上网 ,抵制网络不良诱惑;谨慎交友 ,多交良友 ,拒交恶友;谨慎娱乐,多从事健康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远离网吧、电子游戏室等不良娱乐场所。

  提醒 假期未成年人也应防被侵犯

  “曾经有一名15岁的董姓男生,暑假时经常去网吧上网。”梁志鹏介绍,由于董某家境不好,父母又不给零花钱,在一次上网时发现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的电脑前放着一部新款苹果手机。在等小男孩离开网吧后,董某悄悄尾随,并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威胁对方。最终,小男孩交出手机和20元现金。但是,20分钟后,闻讯赶来的民警就将董某抓获归案。最终,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假期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也高于平时。法官提醒,假期期间,家长首先应该负起监护责任。针对孩子的行为异常应多留意、多询问,及时发现问题。

  此外,外出游玩时,要避免选择时间太晚或地点偏僻的场所。同时,外出不要随身携带大量钱财。一旦遇到不法分子抢劫、勒索钱财,要保持冷静,确保自己的安全。“不提倡你们跟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最明智的办法就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者向周围的大人呼救,或者拨打110报警电话。”梁志鹏表示,如果发现自己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应该尽量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例如身高、体形、口音等,以便警方尽快破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并及时向学校、家长反映,由家长、老师等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官特别提醒,未成年人在与陌生人交往过程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微信、QQ等通讯软件与陌生人聊天时,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记者 李保光 实习生 王嫒华 王瑶 管祥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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