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临近网店推租友信息 律师提醒租友有风险

2014-07-31 14:08   来源: 鲁南商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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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夕节临近,类似“出租男、女朋友”的信息网上比比皆是,除了每日“租金”,还要包吃、包住、包路费。这些出租服务貌似时尚个性,但靠谱吗?

  记者 左肖 孙飞霞

  男、女朋友可以“租”?

  “七夕帅哥出租,只要168元男友领回家!”7月25日,记者在一个QQ群里看到一位网友发出一条出租自己的信息,出租的服务项目包括陪聊、陪吃、陪喝、陪逛街、陪唱歌、陪看电影等内容。

  随后记者在淘宝网上发现,近百家网店提供出租男女朋友的服务,价格从1元到1000元不等。

  一个叫做“永驻高峰”的陕西卖家表示,自己是有工作的,出租自己一方面是增加认识异性的机会,另一方面还能赚点零花钱。他提供的服务包括做饭、做家务甚至还可以兼职保镖等。

  而在一家名为“租女友”的网站上,一名济南女网友的出租信息则更加专业。这名女网友表示她现居济南,已经加入这个行业近两年。济南地区的买家可见面面谈,双方觉得合适签订劳务合同。外地需要支付定金订车票。两者均需要客户能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供查看核实。除可陪同男方回家见父母外,这名女网友甚至能够假结婚。

  除了能够提供假结婚服务的女网友,记者还在这家网站上发现,不少外国人也加入了租男友的行列中,他们有的来自加拿大,还有的来自俄罗斯。一个叫做Aptem的俄罗斯卖家表示,自己今年19岁,会撒娇会卖萌,虽然人在泰国,但是只要买家负责机票和食宿他就来中国了,可以陪买家逛街看电影,还能陪买家回家过年。

  看过身份证,就能下订单?

  租友并不便宜。网店店主“永驻高峰”的收费明细包含陪旅游,200/天(陕西以外地区需另议);代驾,30元/时;会见,见朋友或同学、同事50元/次;见亲戚100元/次;见家长200元/次。吃饭期间有家长或朋友在的100元/餐;上坟、拜祖先,面议。甚至还标了小注:全包1天起,少于1天按1天算,全包期间服务者的交通费、通讯费(费用较少可免)、餐饮、住宿等日常生活必须消费由雇主提供或埋单。

  一个来自青岛名叫“我这才叫类似爱情”的卖家表示,他从今年5月份开始做“租男友”的生意,截至目前已经接了35笔单,最少金额是青岛本地的一笔,400元一天,最高的一笔是北京的订单,4天2500元。“每天500元,不包括车费及食宿。”

  当记者咨询是否需要签合同时,该卖家称,只要看过双方的身份证就可以,不需要签订合约。“如果你已经制定好了合约,咱也可以签订合约。“不签订合约,那出现意外时,该如何判定呢?该卖家淡定地表示,他是男生,还曾练过些拳脚,并不担心会吃亏。“我也有正式工作,这份工作也就图开心,多认识朋友而已。”

  然而当记者点击该卖家的资料时,淘宝网却显示该卖家无任何资质认证。而在“租女友”网站上,记者也发现,在举报信息中,不少买家被举报,多数举报内容中,卖家表示受到了来自买家的骚扰,要求卖家提供超出服务范围的其他服务。

  律师:违背法律道德,租友合同无效

  山东品众元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认为,租男友、租女友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标的只能是物,而非人身,所以无论是“租男友”还是“租女友”,都不适用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基于“男友”、“女友”的特定身份及含义,由于租友合同的标的是行为人本身,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以人身作为合同标的,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该行为违背社会公德,违反《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以及民法通则中关于合同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性规定。“租友”合同,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社会公众普遍认同的道德伦理。从亲情上讲,这是行为人心理上极端自私的表现,是对家人感情的欺骗和严重伤害。因此,“租友”合同,于法于情于理,都不应当受到提倡和保护。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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