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无收费公示牌 停次车要10元
市人民医院北门公交港湾后面人行道成了收费停车场 “市人民医院北门向东20多米远有一处公交港湾,港湾后边的人行道成了停车场,而且还有人在此收取停车费。”7月29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该停车场没有任何收费公示牌,纯粹是个人圈地乱收费行为。
当日,记者在该公交港湾后面的人行道上看到,此处已整整齐齐地停满了车辆,其中一辆车直接停在了绿化带内,车辆周围还放着几个路障,周围没有任何停车场的指示牌和价格公示牌。
“在这停车收费吗?”记者询问一位在此停车的车主。“收费呢,我上次来这边停车收了5块钱,这次竟然收了10块,不交钱不让停。这附近还有没有其他停车的地方?”这位车主抱怨道。
在该车主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该处停车收费的男子。“人行道上可以停车吗?”记者好奇地询问。“可以停,一辆车收费10元钱,时间不限。”该男子介绍道。
“人行道上不是不让停车吗?把车停在上边被交警贴罚单了怎么办?”记者担忧地问。该男子竟然笑着表示,“你放心好了,既然是停车场就不会被贴罚单的,你要是停放在路上肯定被贴,一会这里车停满了,你连停车的地方都没有。”
记者调查
竖块收费的牌子 加把看车的椅子……
圈地收费的停车场还真不少! 竖块收费的牌子,再加把看车的椅子就可以圈地停车收费?近期,多位市民反映,在市区一些人行道、商场门口停车时被收费,而且不给发票。都是公共区域,怎么就随便圈地停车收费呢?部分市民纷纷质疑乱收费。7月30日,记者走访我市停车比较集中的地方发现,圈地收费的自划停车场还真不少。
30日上午,在解放路与沂州路交会处东北角,记者注意到有好几处施工工地门口都竖着“停车场”、“停车收费10元”的牌子,其中一处“大型停车场”的广告牌直接挂在了路边车道指示牌的杆子上。
记者注意到虽然这几处停车场没有任何正规的停车收费标志和收费标准,但是停车生意却异常火爆,几乎所有的停车场内都停放着不少车辆,而且车辆进出络绎不绝,停车场门口的男子忙着收费,几乎很少坐在门口的板凳上休息。“一律10元,时间不限,现在还有车位,一会车多可就没有车位了。”门口的男子介绍道。
上午10时,记者来到羲之路与启阳路的市妇幼保健院附近看到,路边小巷子几乎都成了停车场,巷子门口都摆放着“停车10元”的牌子,其中有老人手拿红旗,不断招呼附近的车辆。记者注意到,狭窄的小巷子内停着满满的两排车,中间只剩一个车宽的空间,里面几个老人正在指挥车主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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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正规停车场? 一是看街口或附近是否设有停车场收费标志,且标志牌上应有收费标准等详细项目。二是看现场工作人员是否着统一制式服装,并佩戴收费标志。三是如非使用泊车卡缴费,看收费人员是否给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市民看法
圈地收费你怎么看?
赞成者:
有地儿停车,花点钱也无所谓 市民刘先生:像人民医院周围根本就没有停车的地方,路边停车又会被贴罚单,还是停在收费的停车场里面比较放心,不就是花10元钱嘛,犯不着冒贴罚单的风险。”
市民赵先生:我也知道有些停车场不是合法停车场,但是你又没有别的地方停车,跟收费的人吵架,不给钱就停在里面?你放心吗?我还担心他们故意破坏车呢,犯不着为了10块钱的停车费引来一身麻烦。
市民黄先生:我也不清楚正规停车场有啥规定,一般有人收停车费都会给,毕竟车放在里面有人给看着,还相对安全些。
反对者:
公共区域怎能圈地收费? 市民李先生:人行道是公共区域,怎能随便圈地收费,成为个人敛财的工具?而且部分路段在路沿石以上停车也是不允许的,何况是个人圈成的停车场?目前市区公共停车位本来就少,许多地方停车收费后,更没有免费停车的场所了。
市民刘女士:最近我发现不少私自收费的停车场大都建在一些空闲的场地,一次收费10元钱,不仅不能提供发票收据而且还占用了公共资源。
市民董女士:停车收费10元本身就不合理,根据相关规定都是按小时收费,有时候我们停一会就走,要10元钱根本没法接受,更何况还是乱收费呢?
追问
私自圈地收费合理吗? 根据《
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收费管理的,经营者应当经城市停车场主管部门同意,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收费登记事宜,办理《临沂市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证》手续后方可收费。
停车场(位)收费时应当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否则,停车人可拒付停车费,并向税务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和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或收费公示栏,标明停放服务内容、停放服务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
交警部门
从严打击非法停车场
遇到乱收费就拨122 调查结束后,记者将部分私自圈地收停车费的情况反映给了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表示,他们多次接到像公交港湾后边空地停车收费的类似举报,也曾多次查处,“如果市民遇到停车乱收费的情况,可及时向附近的交警反映,或直接拨打122报警电话,我们会及时处理。”
“自今年3月开始,我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已由城管部门移交给交警部门,目前,一些相关的管理细则及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当中。”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违法停车场的设立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的安全、有序,而且扰乱了社会的治安秩序,损害了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对此,交警部门将予以从重从严打击。
同时,交警还提示广大市民,许多违法停车场圈划的区域属于禁停区域,车主即使在缴纳停车费后,仍有可能会因违停被交警部门处罚,而且如发生车辆意外刮碰情况,无法确保得到相应赔偿,所以希望市民停车时,应选择正规的停车场。(记者董立军 衣方杰)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