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31日讯(记者 周晋华 通讯员 逄淑胜 王巧亚 )记者日前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黄岛分局获悉,黄岛区政府出台《青岛市黄岛区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进行了规范。
《办法》对黄岛区集体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补偿费用的拨付和分配比例,确定了告知、勘测定界和面积确认、报批准备、批后补偿、清理场地、支付费用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办法》的出台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分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后,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