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障房今起并轨 未来三年建3万套公租房

2014-08-01 09:0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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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7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8月1日起青岛正式实现保障房并轨,廉租房并入公租房,配租的房源将成为保障房主力军。8月起不再区分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房申请登记,核发统一《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统一纳入并轨后的公租房保障范围,统一轮候排序;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可继续申购尚未预售的房源,基本可以满足。

  政策发布:各类保障房8月1日正式并轨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王咸宁表示,8月1日起,本市将实施各类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这就意味着,廉租房正式并入公租房,将渐渐成为历史。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表示,“明天去社区居委会递交材料时,申请的就是《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了,实现了‘四证合一’。”王育生主任说,并轨后将目前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

  3年规划:建3.5万套保障房,公租房占85%

  据王咸宁副局长介绍,2014年至2016年是本市第三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间保障性住房建筹总量将不低于3.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占房源总量的85%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今后住房保障的主力军。据初步测算,规划期内市财政共需投入保障资金约17.1亿元。

  除了之前审批通过的今年正在建设的限价房和经适房项目,今后原则上将不再审批通过配建限价房和经适房。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表示,“经适房、限价房多的只是一张证而已,满五年卖出去,收益是要还给政府的。入住公租房,上学、就医等问题都可以解决,没有房产证并不影响。”

  如何过渡: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

  保障房申请施行新政,那么已有的持证家庭如何对待?据王咸宁副局长介绍,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

  据介绍,老人老办法是指对统一申请模式前已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通过开工在建或进入供地程序待建尚未分配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房源满足需求。新人新政策是指对统一申请模式后新增的低收入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结合各类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结构和准入条件的调整,合理确定各批次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的保障家庭。

  “本市尚有一万多套经适房未配租,可满足一万户左右经适房持证家庭;尚有五六千套限价房未配售,可满足三四千户持证家庭。也就是说,富余房源完全可以满足经适房、限价房持证家庭的需求。”王育生主任说。

  山东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表示,“通过‘和政府搭伙买房’,可以解决都市夹心层的购房需求。”郭松海表示,地方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便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通过税费减免的方式降低建造成本,低收入群体可以先购买部分产权,投入的资金相对较少,等具备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再赎买另一部分产权,通过“曲线买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记者 刘乐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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