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
女司机李某驾驶别克轿车,误把油门当做刹车,车辆失控冲上台阶,撞到正在下台阶的母女,3岁的小女孩当场死亡,母亲姜女士腿被撞断。7月31日,记者了解到,受伤的姜女士已转入骨科病房,右小腿做了
截肢手术。目前,事故责任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7月31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院区。记者在7楼的骨科病房里看到了受伤的姜女士。透过病房玻璃,伤者正躺在病床上,她身上盖着被子,左腿伸直,右腿部分有一段“塌着”,很明显,右小腿有一部分缺失。记者在外面观察时,一位女士和一位男士进入病房,很快病房里传出哭声,隐约能听到男子在安慰痛哭的女士。听到哭声,病房外守候的家属们更加悲伤。
大概中午12点左右,医生正要下楼去吃饭,姜女士的一位家属拿着一张单子过来询问,称伤者骨头疼,医生安抚男子,让他不要太着急,因为伤者有骨折、骨头错位,刚做过截肢手术,骨头疼属于正常现象。“下午再做一下CT检查,包括头部、胸部,都看一下。”临走时医生说道。
7月31日上午,记者回到事故现场,商店正常营业,门前的台阶已经被修复。附近一位商户员工介绍,上午就有人拉来水泥,摆正了被撞坏的台阶。记者在现场看到,台阶附近有一块地新涂上了水泥,台阶缝隙新抹上的水泥也很明显。附近一位女士正和一位大爷讨论这次事故,老大爷称小女孩当场就死了,现场太惨了,感觉小孩很可怜。这位女士表示自己也有车,以后开车肯定要小心再小心,千万不能大意。
7月31日下午,市北交警事故科通报了事故相关情况。通报称,7月30日13时07分许,同安路奉天惠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李某(女,40岁)驾驶鲁BC××××别克轿车沿同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奉天惠购物商场门前处,在商场门前停车过程中,误将油门当成刹车,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奉天惠购物商场门前的楼梯台阶,前车头将站在楼梯台阶处的姜某(女,36岁)及女儿黄某(女,3岁)撞倒,发生交通事故,致黄某当场死亡,姜某受伤,车辆受损。
市北交警事故科副科长刘卫国介绍,交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当场控制了肇事人,将其带到医院提取了血样,并对其进行了询问。“女司机称当时准备停车,就剩最后一脚刹车,没想到踩错了,错把油门当成刹车,后来车辆失控,冲上了台阶。”刘卫国告诉记者。
刘卫国分析,像李某这种情况,开车导致行人一死一伤,属于重大交通事故,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将被提起公诉。驾驶员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交警提醒 市北交警提醒,夏季行车,驾驶员容易疲劳,驾驶员行车前一定要注意休息,不要勉强行车,要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谨慎驾驶。在开车时出现精力疲惫的现象,应当急速泊车歇息等清醒后再开车,尽量不要戴墨镜,墨镜的暗色会延迟眼睛把映象送往大脑的时间。车辆经过人多车多的路段,精力集中,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冷静,不要慌张,按规定把动作做到位,千万不要手忙脚乱,必要时停车观察。
文/图 记者 李冰(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