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餐馆不提醒适量点餐等四类行为将受罚

2014-08-01 14:16   来源: 沂蒙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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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餐桌上无“不剩饭、不剩菜”提示,服务员不提醒顾客适量点餐造成浪费等行为若存在,餐馆将面临相关部门处罚。日前,市商务局印发《星级以下宾馆、饭店、餐馆剩饭剩菜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仅明确了受罚行为,以及从告诫到媒体曝光层层加重的五类处罚手段,更制定了四级督查制度,力促遏制餐桌浪费行动落到实处。

  为了加强对我市星级以下宾馆、饭店、餐馆剩饭剩菜行为的监督,《办法》明确了四类行为将受罚,即显著位置无“文明餐桌”提示或海报,餐桌上无“不剩饭、不剩菜提示”;在消费者点餐过程中,宾馆、饭店、餐馆服务人员没有及时提醒适量点餐,造成铺张浪费;在消费者就餐过程中,服务人员误导消费者过量点菜点饭,导致出现大量剩饭剩菜;在消费者就餐结束后,服务人员没有提醒和提供免费打包服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把剩菜剩饭打包带走等。

  出现以上行为之一,餐饮单位将面临告诫、黄牌警告、约谈、红牌警告、媒体曝光等处罚。具体裁量中,属于首次违反的,将被责令改正;第二次违反的,予以黄牌警告,并约谈负责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第三次违反,予以红牌警告,并责令负责人及所有员工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文明餐桌知识培训班;对于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将作为不文明诚信经营单位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将其不良行为录入诚信档案。

  为了将遏制餐桌浪费行动落到实处,《办法》还制定了四级督查制度,即市创城办督导组督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督查、饮食服务行业协会组织自查以及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督查。

  四类行为将受罚

  ◎显著位置无“文明餐桌”提示,餐桌上无“不剩饭、不剩菜提示”;

  ◎服务人员没有及时提醒适量点餐;

  ◎在消费者就餐过程中,服务人员误导消费者过量点菜点饭;

  ◎在消费者就餐结束后,服务人员没有提醒和提供免费打包服务。 (记者 杨帆 实习生薛俊良)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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