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李士美 张纪丽 记者 李诗源)
沂南县辛集镇有两家邻居,因一只鸡而生出嫌隙,进而发展到大打出手,造成一方受重伤住院,一方因故意伤人而锒铛入狱。
家住沂南县辛集镇的李某和满某是多年的邻居,今年年初,满某发现自家喂养的一只鸡在李某家,于是,满某和老伴在今年大年初三去李某家逮属于自己家的那只鸡,当逮到鸡准备拿回家时,满某与李某的女儿因鸡的归属问题发生争吵,满某一气之下将手中的鸡摔死在李某家门口。
李某回家后看着家门口有一只被摔死的鸡,觉得大过年的很晦气,后得知是其邻居满某所为,当天下午就和媳妇拿着被摔死的鸡到满某家质问,两家因这只被摔死的鸡发生激烈争吵。回到家后,李某觉得很生气,也想气一下满某。
第二天一早,李某的媳妇去集市上买了一个给死人送葬的“老盆”,当天,她拿着“老盆”,李某扛着镢头又一次来到满某家,并将“老盆”摔碎在满某家门口,两家又一次争吵起来,气头上的两家人发展到动了手,就在他们相互抓挠时,李某将手中的镢头一挥正好打在满某的右眼上,后经法医鉴定,满某右眼的伤情为重伤二级,而李某见情况不妙,也跑了。7月 29日,民警经缜密侦查后,将李某抓获归案。
目前,李某因故意伤害被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