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润贝商贸有限公司违法销售红珊瑚制品被查

2014-08-05 09:15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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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4日讯(见习记者 徐瀚云)日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检查总队在淄博查处了一起违法销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红珊瑚的案件,查扣红珊瑚饰品8件。该案是我省近年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第一起成功移送公安机关追诉的案例,执法人员提醒,红珊瑚在我省只有个别商家准许经营。

  今年4月下旬,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检查总队水野处接到举报电话,称在淄博银座国贸店内,一家名为淄博润贝商贸有限公司的商家在出售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红珊瑚制作的饰品。淄博市水产管理处立即成立了执法组赶赴淄博润贝商贸有限公司位于银座国贸店专柜,对现场进行了调查、检查、取证,调查询问了当事人、证人,查封扣押了该公司违法销售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红珊瑚饰品8件。经过司法鉴定后,由于该公司违法销售的红珊瑚饰品价值较大,案件被移交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这些红珊瑚并不是我们进的货专门用来卖的,而是我老婆平时很喜欢这东西,这些年攒下了这么几件,现在觉得红珊瑚升值得很厉害,才拿出来卖的。”当事人觉得自己被查很委屈,向执法组的工作人员辩解道。

  记者从省监查总队水野处了解到,红珊瑚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种珍贵的资源在世界范围内都非常稀有,我国销售的红珊瑚资源大部分来自国外,还有一些产自我国南方海域。一级保护动物进口必须经过国家农业部审批,商家只有获得农业部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成为国家认可的珊瑚特许经营商家,才有资格销售红珊瑚,所以红珊瑚是不允许商家私自分销的。

  据了解,目前全省仅有5个销售点具备销售红珊瑚的资质,分别位于济南、青岛、烟台等地,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如果想购买的话请一定看准对方是否有经营许可证。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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